关于李常伦等职务任免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07-12信息来源:株洲市林业局
株林党〔2019〕16号
关于李常伦等职务任免的通知
局属各科室、局直各单位:
根据《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<关于株洲市林业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>》(株办〔2019〕36号)文件精神和本轮机构改革等要求,经局党组研究决定:
李常伦任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;
罗坚任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科科长;
易鸾翔任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科长;
黄新强任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;
颜晓兰任规划财务科科长;
王春燕同志任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检工作负责人;
张浩任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。
免去李常伦资源管理科科长职务;
免去邹兰平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科科长职务;
免去吉利平林业改革与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;
免去颜晓兰计划财务科科长职务;
免去汤天敏林政管理科科长职务;
免去易鸾翔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。
中共株洲市林业局党组
2019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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